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9月14日晚,鹿山街道分组学习了嵊农〔2015〕5号《关于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意见》。各线办分管领导对文件内容进行讲解,针对重点内容进行分析。据了解,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主要包括村干部报酬、办公会务费、差旅费报销、招待费、外出学习考察、报刊订阅限额等。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农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地位,关系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鹿山街道纪工委将进一步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减少了村级非生产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更好地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公益事业支出,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