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广泛宣传。采取在宗教场所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加强党的民族宗教路线、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宣传。
二是加强培训。通过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把握培训重点等培养途径,定期举办教职人员学习会、培训班和讲经交流会,已培训教职人员70多人次。
三是健全制度。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安全等场所重点规章制度,实现全市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全覆盖。
四是科学引导。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安排2名教职人员担任政协委员,积极发挥宗教界的民主监督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先后为“五水共治”、捐资助学、扶贫帮困等捐款捐物达10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