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镇狠纠“四风”,深入贯彻落实“十二个严禁”等纪律要求。在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之际,长乐镇着重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12个严禁”: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同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严格遵守机关效能建设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