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常态,充分发挥村主职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守恒,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各行政村开展“五比”绩效考核。
主要考核对象为各行政村的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全主任。
考核内容分五部分,“五比”考核,民主测评,附加分,倒扣分,一票否决事项,总成绩为五项之和。
考核结果与报酬发放、评比先进挂钩。行政村主职干部报酬50%,50%为奖励性报酬,考核优秀的,发给基础性报酬和系数为1.2的奖励性报酬;考核合格的,发给基础性报酬和奖励性报酬;考核不合格的只发给基础性报酬,取消效尤性报酬,并进行诫勉和限改,同时取消评比先进资格,对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书记给以免职,村主任按法定程序进行罢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