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出台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小升规”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8人专职团队,负责部门协调、任务分配、走访服务、跟踪落实等具体事项。
二是建立企业培育库。与经信局、电力等部门进行对接,结合企业2014年度销售收入、用电用水、用工用地、用贷等情况,筛选出156家规模以下企业,纳入培育库,并按上规难易程度分成一定上、争取上和较难上三类,分别制定工作措施。
三是提升企业“升规”意愿。逐户走访培育库企业,约谈企业法人代表或财务负责人,对其中的15家企业进行评估、11家企业进行稽查,并对35家“小升规”推进力度不大的企业,与经信局等部门联动倒逼。
四是强化动态监管。将确实难上规的企业移出培育库,并将纳税申报情况和成长性较好的5家潜力企业纳入培育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