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当前民间信仰事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民间信仰活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事务管理体制,确保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活动合法、安全和有序进行,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统一部署,鹿山街道从10月12日开始,对辖区内各种寺、庙、庵、堂、殿等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未登记佛道教场所(不包括宗祠、文庙及基督教活动场所)进行登记编号。此次登记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资金来源、用地性质等内容进行核实登记,并于10月20日前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