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城郊工作片组织工作人员完成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调查汇总工作,城郊片辖区内有14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经调查,其中1家距离学校不足100米,5家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其余8家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条件。
此次调查活动是按照烟花爆竹法律法规新的规定进行的。调查范围主要包含:1、零售单位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情况;2、零售单位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3、零售单位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单位;4、零售单位是否与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5、零售单位面积是否小于10平方。凡是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即为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安全条件,今后将不再办理行政许可。各零售单位如需继续经营烟花爆竹,须另选符合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
平安事、大家事,遵纪守法、安全经营,共创平安嵊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