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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长乐镇开展《嵊州市民文明公约》“评、立、传、守”活动
来源:嵊州新闻网 作者:童 露 2015年11月18日 

    市民文明公约是塑造文明社会风尚、维护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城市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以做一个文明有礼嵊州人为标准,寻找和评议身边“我最厌恶的不文明行为陋习”。 前期长乐镇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约及陋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依据,传承历史文化、富有时代特征、体现嵊州特色,涵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礼仪规范。

    通过开展《嵊州市市民文明公约》“评、立、传、守”活动,深入贯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炼出符合时代发展需要、反映嵊州人文精神的价值准则,进一步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推进跨越发展、共创共享幸福嵊州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编辑:乡镇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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