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底前市民可持社保卡到银行缴纳
昨日,记者从社保局了解到,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已于11月初启动。今年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贴每人590元。
根据相关缴费规定,11月30日以前,参保人员将个人应缴金额存入社保卡(市民卡)中,由银行扣缴,具体操作为:在社保卡对应的银行营业网点存入260元,并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目前离11月30日只剩1个多星期,还未缴费的市民请尽快前往相应的银行缴纳。
12月1日后,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根据应缴未缴人员名单(即银行扣缴不成功的人员和其他信息系统遗漏人员)通知市民补缴。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嵊政〔2014〕8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1.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筹资标准
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为每人850元,其中参保人员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贴每人590元。
下列对象经本人在11月15前申请,其个人缴费部分可以免缴:持有《嵊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或《嵊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救助证》(不包括就学困难对象)家庭中的人员、民政在册孤儿、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持有《浙江省抚恤优待证》的重点优抚对象。
三、参保缴费时间
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2月20日。 详情》》》》》》
2016年度嵊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1.本市户籍且未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异地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非本市户籍的本市学校、幼儿园在册的学生(儿童)以及本市在职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是多少?
每人850元,其中个人缴纳260元,财政补贴590元。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