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高版社区居民提出申请,经高版社区、鹿山街道、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公积金中心、市房管会、市建设局等部门审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下周颂华、黄城、金芳英、黄夏军、王立南、丁 华、叶海剑、楼 伟8户家庭被批准为嵊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