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镇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献血救助生命新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各部门、行政村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次“党员做表率,献血献爱心”活动。为此我镇积极倡导广大机关干部和村干部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鼓励更多的人奉献爱心,传播正能量,共同促进我市的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
献血时间:12月18日上午8:30-11:30
献血地点:长乐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