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抽调力量组成10个检查小组,以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全市乡镇(街道)、部门组织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小组采用乡镇(街道)与市级部门交叉检查的方式,通过查看学习方案、会议记录、学习内容以及和党员谈话等形式,对全市21个乡镇(街道)和14个市级部门学习《准则》《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重点是针对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对象覆盖率及学习内容等。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党组织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两项法规,形成以上率下、层层落实的良好氛围;有的党组织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载体,激发学习热情,并把学习《准则》《条例》和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领导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大多数党员干部表示,新《准则》和《条例》立德立规并举,自律他律结合,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创新理念,要把所学所思与具体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真正达到以学促思、以思促践、以践促悟的效果。
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单位党组织主抓意识不强,存在重布置少监督、主体责任缺失的现象;有的企业农村基层党支部组织学习不深入,管理不严,纪律松散;少数党组织未及时上报学习情况,缺乏纪律性。截至目前,市邮政局等单位还未上报学习贯彻情况。
据悉,近期浙江省、绍兴市连续发出通知,将赴各县市区检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市纪委和组织部将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检查,同时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作为2015年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不认真开展学习被本级抽查发现问题的,将予以通报;被上级抽查发现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还将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情况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对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