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信贷政策导向,注重信贷结构优化。引导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信贷资源配置到“三农”、小微企业、服务业、科技创新、新兴产业以及水利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二是加快金融创新步伐,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融资模式、服务手段、信贷产品和抵质押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尝试,扩大股权、排污权、应收账款、林权等抵质押贷款覆盖面,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信贷新产品。
三是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守住金融风险底线。加大风险监测和排查力度,完善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资金链、担保链情况的监测、预警,积极配合处置企业的信贷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稳定。
四是推进外汇管理和服务。通过政策传导、分类指导、典型引导等方式,支持企业多种途径合理使用境外资金,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外汇政策法规、外汇金融产品的宣传推介,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和政策风险。支持外汇指定银行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外汇业务创新,满足企业外汇金融业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