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实施国家审计项目28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58833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1409万元。积极做好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上审下”配合协调工作,全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实施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等同步审计项目7只。组织全市147家纳入预算单位开展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自查,并对71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审计,对查证的六大方面问题、涉及问题金额136万元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2.财政审计进一步深化。全年完成财政审计8只。推进新《预算法》的全面落实,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债务风险,推进财政存量资金和政府债务的有效统筹。关注民生保障,跟踪政策落实,对职工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民生保障相关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
3.投资审计进一步强化。全年完成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26只,累计完成投资审计金额408113万元,核减及节约资金43391万元。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980余条。创新开展政府征收(拆迁)审计,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征收(拆迁)审计监督办法》,实行“事前调查、事中审核、事后审计”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积极服务城中村改造和“土地利用集约化”行动。
4.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全年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只,审计领导干部15名。全面落实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继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1+X联动机制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创新开展了社区经济责任审计试点。修订完善了《嵊州市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出台了《嵊州市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积极推行中层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制度,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水平。
5.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进一步推进。开展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试点,召开全市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现场推进会,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内审机构同步开展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加强内部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强化内审指导,筛选重点项目进行培育,一只内部审计项目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内部审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