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9日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嵊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陈建民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