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二○一五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和寒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学期结束和下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本学期义务教育段学校和职高于2016年1月31日(周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普高于2016年2月1日(周一,农历十二月廿三日)结束。全市中小学期末学业调研具体日程和内容按照教研室有关通知执行,幼儿园根据幼儿发展水平做好科学评价。市区学校学生来校领取素质报告单要实行错时,并协助交警组织好校园周边交通。
  义务教育段学校寒假从2016年2月1日(周一,农历十二月廿三日)开始至2016年2月22日(周一,农历正月十五日)结束;高中段学校寒假从2016年2月2日(周二,农历十二月廿四日)开始至2016年2月22日(周一,正月十五日)结束;为适应新高考实施学段制的需要,普高高一、高二寒假从2016年2月2日(周二,农历十二月廿四日)开始至2016年2月15日(周一,正月初八日)结束。教师于2月3日离校。
  下学期,市区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继续实行错时报到,市区幼儿园、市区初中分别于2月23日(周二、正月十六日)上午和下午报到开学,市区小学于2月24日(周三、正月十七日)上午报到开学;乡镇(街道)学校、幼儿园于2月23日(周二,正月十六日)报到开学。高中学校于2月23日(周二、正月十六日)报到开学,普高高一、高二提前一周于2月16日(周二、正月初九日)报到开学,待4月份学考选考结束,放假一周,保持总教学时间不变。有寄宿生的学校可视情况适当调整报到时间。普高高一、高二教职工于2月15日(周一,正月初八日)报到工作,全市其他教职工于2月22日(周一,正月十五日)报到工作,学校领导和后勤人员视工作需要适当提前返校。
  教学时间安排:二○一五学年第二学期从2016年2月23日(周二)开始至2016年7月3日(周日)结束,共十九周。其中节假日、集体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初中为两周半、高中为三周,实际授课时间初中为十六周半、高中十六周。
  二、学期结束阶段的重点工作
  1.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寒假前是人流最密集、交通最繁忙、天气最寒冷的特殊时期,也是各类安全事故多发时期。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抓重点、抓预防、抓落实。
  要突出重点。放假前,要通过“11530安全教育工程”和告家长书、校讯通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意识、法规和常识教育。一是交通安全。倡导学生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要教育学生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按红绿灯指示行走;骑车不抢行、不带人;不乘坐病车、酒后车、超载车。二是消防安全。未成年学生没有监护人指导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不在市政府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放时段燃放烟花爆竹。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器,学会火灾逃生和火情报警。三是活动安全。要切实加强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指导,落实责任、落实措施、严密组织、确保安全。根据“属地管理,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各青少年培训机构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明确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将培训机构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要充分利用绍兴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教育作用,及时完成“2016绍兴市中小学生平安寒假专项活动”布置的寒假安全作业,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平安快乐地度过寒假。
  要重视预防。学期结束前,要做好2015年度安全工作考核,部署好2016年工作重点和措施。要提高风险意识,把工作做在前面。要高度重视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预测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规范、科学的应对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各校可以视气象情况调整作息时间,并事先与教体局有关科室取得联系。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灭火等抢险救灾活动。有住校生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学生离校,通知家长接送,确保安全离校。要对学校实验室、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落实整改。放假前,电器设备要全部断电,化学药品等要按规定清点收集、统一存放。要确保校园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并监管到位。
  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确因需要要求继续实习的,学校要协助家长和企业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责成企业落实对实习生的安全管理措施。
  有在建工程的学校,要关注假期施工安全(严禁教师、学生进入施工场地)及财产安全。
  2.扎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各校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主题,扎实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学期结束前,要对本校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认真分析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全校大会报告。对发现有违背师德的人和事要抓紧提交处理意见,并体现在年度工作考核中,落实整改措施。要集中开展一次假期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弘扬正气,形成敬畏师德、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3.切实规范期末办学行为。在期末复习、考试阶段,各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好课程计划,科学控制好学生的在校时间和当日课外作业量,扎实做好心理辅导和考风考纪教育。要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开展命题、组考、阅卷、登分等工作,杜绝泄密、作假,确保考试评价公正公平。要按规定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评价工作,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给学生排名次。
  4.严格规范学校财经管理。学期结束前,做好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自查,落实各项整改工作。抓紧预算项目实施,切实做好校舍维修、政府采购等项目结算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率。按计划实施基建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结清竣工项目经费,做好清薪维稳工作。各校(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和清理,落实专人保管,防止资产流失。完成财政支出经费的绩效考核和各类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材料,做好教育经费统计基础工作,编制好2016年部门预算,园满完成总务后勤及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目标任务。
  5.认真做好年度考评工作。认真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按章依规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程序合法、结果公正、导向正确。考核工作要按规定时间完成,并将考核汇总的有关表册及时报送教体局。
  6.充分健全家校教育联动机制。要紧紧抓住寒假和开学初这段家校联系的黄金时间,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的联系,协调学校与家庭的教育步调,统一学校与家庭教育对学生的要求,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采用的形式可以有:走访学生家庭;电子(电话、微信、QQ)联系;请家长来校座谈等;参与的人员可以是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等。教师上门家访率一学期要达到50%,并对留守儿童、贫困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和特殊学生这四类对象要100%上门家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