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选择报考科类和报考类别
统招统考普通高校“报考科类”分文科、理科、艺术、体育4类,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文科或理科。“报考类别”分一类、二类、三类,分别对应三个录取批次。一类对应第一批,主要为重点高校、“211”高校和经批准列入该批的本科高校专业;二类对应第二批,主要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独立学院、民办高校)的本科专业;三类对应第三批,主要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其中只报考艺术、体育类本科的选报二类,只报考艺术、体育类专科的选报三类(不计技术考试成绩)。考生须结合自身实际选报其中一个类别,也可兼选两个类别或全部类别。特别要注意的是: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将不能参与该类别对应批次的第一平行志愿填报但仍可参加后续志愿的填报和录取。
取得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三位一体”资格的考生,须选报与该校录取批次相应的类别,也可同时兼报其他类别。报考体育类(体兼文、理科)的考生在报名信息输入时还须输入体育专业考试相应信息;报名参加体育术科考试、体育专业特招生和省属高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的考生还须输入相关的信息,另行缴纳测试报考费。报考体育特招生和高水平运动员必须验证,如二级运动员证书、比赛前6名证书等。
报考单招单考高职
市区退役士兵报考单招单考高职,委托市职技校报名点,退役士兵考生在报名前须向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民政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后,方可报名。政策加分中的“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和“退出现役考生”不用申请。
2016年未实行全省统一职业技能考试的药学类、医学护理类,技能成绩证书按《浙江省2016年高职(单考单招)招生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认定对照表》(见附件6)认定,分值10分。其他类别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证书不再计技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