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作片、局办(中心),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嵊人社〔2015〕242号)文件精神,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成立镇专项检查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赵国栋
副组长:余建生
成员:邢巨王水英吕恩毅黄如兴魏钢张波裘晨英史遇佳胡科洁金方来竺可为
专项检查办公室设在嵊州市劳动监察保障大队甘霖中队,联系电话:83666055。
二、检查对象
本镇范围内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租赁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及已处于停产、半停产和工资支付形式不规范的用人单位。
三、主要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重点要放在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突出专项检查的针对性。
四、工作安排
1.普法宣传和自查自纠阶段。我镇已组织管辖内的用人单位对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自查,查清拖欠工资数额、涉及人数、拖欠原因,制定具体的清欠计划,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
2.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2日,联合市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研究相应的对策措施,形成专项检查的工作书面总结材料,上报上级部门。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临近年底,各种矛盾容易交织在一起,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差的企业是历年节前欠薪的高发领域。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列为春节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通过专项检查,实现春节前辖区内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不发生新的拖欠、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成立解决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小组,由镇劳动监察保障中队负责此项工作,保证联络渠道通畅,一旦发生欠薪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在60分钟内到现场应急处理。同时加强工资支付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摸排,确保摸排不留死角,确保动态信息掌控。对摸排中存在的欠薪问题及时制定具体的清欠措施与方案,做到积极预防,重点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
3.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拖欠或工资支付不规范的用人单位发现一家,及时整改一家,对拒不改正的,从严处罚。确保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恶意拖欠和欠薪逃匿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依法将案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