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信访程序。按照法定途径清单依法分流、分类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请求,明确办理主体、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规范答复时间、答复内容、答复方式,确保初信初访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办理差错率为零。
二是完善接访制度。建立信访预约登记制度,规范重复访接待制度,实现归口接访。探索信访积案化解机制,重点关注涉众型经济案件、企业欠薪等引发的信访问题。
三是加大信访督查。加大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初信初访不满意件以及重点信访事项的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踪督查、实地督查,掌握信访问题处理的进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