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该纪检组召开以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提醒会,发出了《春节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切实督促各单位务必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一是重申九个严禁。通报了浙江省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列,学习了绍兴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的有关内容,对其中涉及的中央、省、市的规定归纳为“九个严禁”,并着重进行了解读,亮明了底线。
二是布置三个动作。要求各单位在春节前抓好三项活动:一是开展一次节前教育。以编发廉政短信、开展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二是开展一次履职约谈。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开展履职约谈,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三是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和频度,并建好相关台账备查。
三是深入走访督促。节日前后,该纪检组将通过走访了解、随机检查、翻看台账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一方面通过走访来帮助党员干部绷紧遵守纪律的神经,加强自我约束。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监督管理,为各单位提供支撑,帮助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