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全省法院2015年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报告中,我市法院测评分数连续两年位居绍兴市法院首位。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在全绍兴市率先制定《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阳光司法操作细则》《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厘清责任部门,细化分解任务,确保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
二是推进平台建设。对全院18个数字法庭进行高清改造,建成多功能信息化集控中心,所有案件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与新浪网合作开展庭审视频直播,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扫描和运用;同时,开通官方微博和微信订阅号,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是强化整改反馈。成立督查小组,严格按照省高院规定和标准对公开各个环节进行集中、全面督查,以《阳光司法工作督查通报》形式对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形式逐一提出整改建议和整改要求、整改部门和整改期限。
四是加强考核激励。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阳光司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鼓励表彰阳光司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