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以倒查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执行不力和履职不到位为重点,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
二是夯实主体责任。不断完善主抓直管机制,进一步理清责任边界,全面实施约谈提醒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的监督,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狠抓“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紧盯“酒局”、“牌局”等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直查快处。
四是加强纪律审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正确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