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三个驻在单位按期完成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清退整改工作,第八纪检组及时介入传达通知要求,明确整改重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到位。
一是明确主体、认领责任。向三个驻在单位传达文件精神,明确三个单位既是整改对象又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督促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签字背书,认领责任,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本单位违规津补贴整改工作,同时指导、监督、管束好下属单位。
二是督促提醒、明确重点。按照三个驻在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三个单位应以加班值班费、重点工程奖、其他发放的实物性福利、对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发放的婚丧嫁娶礼金或慰问金、各类内部先进等项目为重点,梳理应清退津补贴明细表。
三是跟踪督导,确保到位。跟踪督促驻在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干部级别、时间界限等分类处理。并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