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基层党建责任,下大力气整治一些村、社区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和部分基层组织“基础差”、“能力弱”、“班子散”、“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坚持德治、法治、自治相结合,深化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和村规民约的作用,开展乡风评议和好家风建设,发挥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