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女子朱某伪造资料帮老板贷款250万元,后来朱某所在企业倒闭。近日,朱某以涉嫌骗取贷款罪被逮捕。另外,朱某的老板黄某及两个银行职工也因涉案被逮捕或取保候审。
朱某是我市一家企业的出纳,黄某是企业的老板。2012年下半年,某银行绍兴分行需处理一批不良贷款抵押物,黄某利用这个机会,与这笔不良贷款的负责人陈某和章某商量,以购买这笔不良贷款抵押物作为交换条件,换得更多银行贷款。经过商量,双方达成合作协议,黄某购买这批不良抵押物,然后叫朱某出面贷款,将钱交给黄某使用。随后,黄某和朱某隐瞒企业真实经营管理、效益情况、伪造朱某名下个人资产情况后,向该银行绍兴分行提供虚假企业财务报表和虚假的个人资产材料。2012年12月,朱某从该银行骗贷了250万元贷款,然后将款项交给黄某使用。
贷款到期后,黄某和朱某都无力偿还贷款。商量之后,黄某决定伪造租赁合同,将已抵押给另一家银行的厂房租给朱某。由于出租的原因,这家银行无法处理黄某的厂房,根据黄某贷款时承诺无租赁这一点,银行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经过侦查,最后查处这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