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积极开展走访,纪检组长上门约谈部门主职领导,以“三个一”活动为主导认真推进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开展一次分析研讨。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围绕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研究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明确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将2016年度的工作细化分解到具体人和科室(单位),进一步夯实责任主体。
二是开展一次专题学习。以嵊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嵊市委〔2014〕8号)为纲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厘清责任,确保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等的责任一一明确。
三是开展一次履职约谈。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约谈”专项活动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6〕34号)的要求,各党组织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做好履职约谈活动,并签订目标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