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经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劝阻,在嵊义线上非法销售野猪肉的一摊主自行撤摊。
当日下午3时左右,有市民在微信上发帖称,嵊义线路边有一个临时野猪肉摊,以每公斤60元的价格在出售野猪肉。
据摊主介绍,他是觉得嵊义线上过往的车辆和人员较多,于是就在路边设摊销售野猪肉,不过很多买主一听说每公斤要60元,感觉下不了手,实际卖掉的野猪肉数量不是很多。
野猪是保护动物,不能随意捕杀和销售。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看到帖子后,马上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设摊人员为丽水来嵊务工人员,没有经营许可证,其售卖的野猪肉也是从别人手中转购而得。由于摊主接受了批评教育,态度较好且当场撤摊,并保证今后不再非法经营野猪肉,森林公安没有对其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