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城南新区管委会委托绍兴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2010年编制的嵊州市城南(新)CN-05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CN-05-02图则进行了调整,现已完成初步方案。
根据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参与城乡规划的渠道,现将CN-05-02图则调整向社会公示。我们热忱希望所有关注嵊州城乡规划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规划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调整内容:
1.05-02-01、05-02-02、05-02-03、05-02-04地块合并为05-02-03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57900平方米,容积率3.5;
2.05-02-05地块由原来的二类居住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49900平方米,容积率3.0;
3.05-02-06、05-02-17地块合并为05-02-0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用地面积77800平方米;
4.05-02-07地块西南角新增05-02-18地块,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2),用地面积8000平方米,容积率1.0;
5.05-02-08、05-02-09地块位置调整(如图),05-02-09地块由原来的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
6.05-02-14地块由原来的二类居住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用地面积29000平方米,容积率3.0;
7.05-02-16地块由原来的二类居住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用地面积30100平方米,容积率3.0;
8.地块控制指标及周边道路也做相应改变。
公示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26日(共30天)。
公示方式:建设项目现场、《今日嵊州》报、嵊州市建设局网站(http://jiansj.szzj.gov.cn/)。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方式邮寄至城南新区管委会,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嵊州市仙湖路830号,邮编:312400。
联系电话: 0575-83351663
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