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允许妄议组织、不讲政治,绝不允许阳奉阴违、不听指挥,绝不允许瞒报漏报、不忠组织,绝不允许收拿卡要、不视廉规,绝不允许盛气凌人、不重形象,绝不允许畏难怕事、不敢担当,绝不允许跑风漏气、不守秘密,绝不允许违规执纪、不按要求,绝不允许以案谋私、不循原则,绝不允许自由散漫、不遵规矩。 ”
近日,嵊州市纪委制定出台《嵊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个绝不允许”》,希望以此对该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加强规范,有效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落实省委夏宝龙书记“八个不要”和市纪委陈欣书记“五个纪检”的要求。
据了解,嵊州市纪委已经把“十个绝不允许”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年度考核,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自觉把“十个绝不允许”作为刚性纪律约束,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坚决用铁的纪律打造干部队伍,树立起“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