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出生的马某碍于朋友面子和江湖义气,在没有核实债务具体情况下,介入民间纠纷,以强拿硬要的方式强索现金。近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马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这起纠纷缘于一场没有成功办理的汽车抵押业务,一张没有及时收回的欠条。被害人沈某,1987年出生,本地人。2015年9月初,沈某经蔡某(已判刑)介绍,在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办理汽车抵押借款,但最后没有办成,而事先出具的欠条因为一时大意没有收回。不想,“中介费”落空的蔡某拿来欠条,竟然纠集6人,把沈某逼进了小巷子“要债”。
马某则是蔡某的小弟邀来“要债”的朋友。当天晚上,马某接到了朋友唐某(已判刑)的电话,说是帮忙去讨债。年轻的马某为了兄弟义气义无反顾地答应了下来。然后按照指示,马某赶到了三江街道富民街附近,“好朋友”唐某、蔡某(已判刑)等几人都已经在那儿了,正围着沈某在“说话”。马某立即加入了“说话”行列,还把沈某逼进了一条小巷子里面。
“我们在一边吓唬他,要是不还钱,就把你带到山上去‘乘凉’!”马某接受讯问时说。面对这么多人的威胁恐吓,沈某只能“妥协”,将自己的汽车以3万现金的价格办理了抵押贷款,其中22000元现金随即被蔡某等人瓜分。
“我是去帮忙要债,什么样的债务关系我并不清楚,我也不会去过问!”直到落网,马某也不清楚自己帮着讨了什么债,真是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