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是指以积极防范为目标,以强化管理为手段,在公共权力行使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权力运行流程,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因此,要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让权力运行的制度关进笼子,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第一纪检要求各监督单位在查找廉政风险点上要把握好“三点”。
一是思想认识不能有偏差。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和理解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认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而自己既不是党员领导干部,又不是纪检干部,手中的权力也不大,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思想上存在不愿、不想、不理的现象,被动应付,甚至是消极防控。
二是风险点的查找不准确。对自己岗位廉政风险点的查找上存在避重就轻、避实留虚等现象,查找的风险点看起来不痛不痒,具有普遍性;查找部门风险客观风险点找得多,主观风险点找得少,想做做样子,蒙混过关。
三是防控措施不够科学性。制定的防范措施趋于表面化和形式化,内容虚,套话多,缺乏针对性和严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