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镇的一位八旬老人,因长期患病、卧床不起,需要全天照顾,但由于三个子女为老人的住房问题、医疗费用及护理费用等产生分歧。近日,三界法庭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成功调处了这桩赡养纠纷。
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二天,三界法庭受理了原告吴某的赡养费纠纷一案。原来,吴某今年已有85岁,膝下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由于吴某的丈夫于十年前病故,因此她一直居住在小儿子家中。前些年,吴某虽然年纪较大,但身子骨还算硬朗,生活一直能够自理。可两年前,她不幸中风后,便一直卧病在床,靠打针吃药度日,需要有人全天照顾。起先三个子女约定按照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轮流进行护理,应该说对母亲的照顾还算周到。
常言道:久病床前无孝子。一转眼两年过去了,情况出现了变化,由于吴某长期患病在床,要照顾周到实在很难,而三个子女各有各的事务,出现不能按时守约照顾母亲的情况,三人之间经常因一些家庭琐事僵持不下,矛盾由此产生。
收到案件材料后,三界法庭先后多次上门做吴某子女的思想工作,要求他们承担起应尽的赡养义务,但两个儿子固执己见,以各种理由拒绝母亲来自己家里住,调解工作因此陷入困境。经办法官沈杰只好通知双方准备开庭。在送达开庭传票之前,三界法庭又对三个子女进行了思想教育工作,并告知他们:“人人都要老,人人要敬老,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每个子女应尽的道德责任。”希望他们回忆母亲当年抚育三人之艰辛、帮助成家立业之恩惠,体念母亲当下疾病缠身、行动不便之痛苦,劝导他们换位思考,担负起为人子女的责任和孝道。
法官讲的情理法一连串教育,让三个子女有所感悟,最终打开心结并达成协议,约定从2016年3月份起按顺序各自轮流照顾两个月,期间母亲的衣食住行由具体负责照顾的子女负责,关于老人的医药费及百年之后的丧葬费用等也均写在了协议书上。一桩赡养纠纷由此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