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学习《不动产登记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提升业务工作能力,为正式发证做好准备。
二是抓紧完善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完成原有房屋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建立等工作,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围绕改革通力合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年底前颁发嵊州市首批不动产权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