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血吸虫病防治成果,加快卫生强市建设,促进全民健康,为消除血吸虫病打下坚实基础,根据《浙江省综合治理血吸虫病“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1.积极开展以查灭钉螺和查治病为主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以下简称“血防工作”),确保不出现本地新感染血吸虫病病人(畜)、急性血吸虫病人和感染性钉螺,维持血吸虫病消除状态。
2.积极采取以查灭残存钉螺和防控外源性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做好血吸虫病查灭螺和查治病工作,全年完成查螺406万平方米、药物灭螺157万平方米,钉螺面积比上年压缩10%以上;完成查病3015人、牛查病200头。
二、工作任务
(一)查灭螺工作
1.查螺。全年完成查螺面积406万平方米。其中,对3年内有螺村进行全面普查,查螺面积218万平方米;对3-9年无螺村每3年轮查1次,查螺面积65万平方米;对10年以上无螺村每5年轮查1次,查螺面积123万平方米。
2.灭螺。全年完成药物灭螺面积157万平方米。对有螺环境采用药物结合土埋的方法进行灭螺,实施扩大灭螺和巩固性灭螺的办法,对当年的螺点要求全年灭螺6次以上,对前三年的螺点要求全年灭螺3-5次。乡镇(街道)要结合“五水共治”、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产业结构调整,对有螺环境和适宜钉螺孳生环境进行改造,对涉及水产养殖的有螺环境可采取塑布温药法灭螺。
3.质量控制。每个有螺乡镇(街道)抽查2个血吸虫病历史流行村,每个村抽查2个已灭螺环境进行现场复核。
(二)查治病工作
全年血清学查病任务为3015人。查病对象分别为本市成人1250人,7-14岁儿童750人,流动人口1015人;查病重点为来自或往返于湖南、湖北、江苏、安徽、江西、四川、云南等疫区省的38个疫情回升县及110个达到传播控制标准县的流动人口。对血清学阳性者全部进行粪检,对血清学、粪检阳性人群进行治疗和扩大化疗。同时,开展家畜血吸虫病查治工作,农林部门全年监测查病耕牛200头。
(三)监测点工作
根据《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方案(2014年版)》要求,继续在甘霖镇福宅安村开展监测工作。监测内容包括本地和流动人群监测、从血吸虫病流行区引进的家畜监测及钉螺监测。检查监测村6岁以上常住居民300人、全市范围内高危流动人群200人,以及全市范围内监测从其他血吸虫病流行区引进的牛、羊、猪、马属、狗等家畜,主要监测人、畜的血吸虫病感染情况;对监测村有螺环境和可疑环境开展钉螺调查,并对捡获的钉螺进行解剖镜检,主要监测钉螺的血吸虫感染情况。
(四)改厕工作
结合“五水共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全面实施粪便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质量,切断传播途径,控制血吸虫病传播。
(五)健康教育工作
坚持以基层为基础,以学生、农民和流动人口为重点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介作用,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开展血防宣传,提高群众参与血防的意识和依从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十三五”期间,查灭螺、查治病工作仍是血防工作的重点。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继续加强对血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把血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结合本乡镇(街道)的总体任务和各村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查灭螺措施,组织查灭螺队伍,落实经费保障,合理分解查灭螺及传染源监测任务,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对近年钉螺频繁复现的村、螺点,要认真分析有螺原因;对灭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办法,确保做到查螺灭螺全覆盖,并应灭尽灭。
(二)强化联防联控
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要认真履行血防工作职责,加强联防联控,做到早计划、早布置、早行动。卫计部门要做好血防工作计划、参谋、技术指导和查治病工作。农林部门要开展家畜血吸虫病监测和查治病工作,重点是来自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四川、云南等省份的家畜;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园区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养殖业结构调整等,积极改造钉螺孳生环境;要加强苗木种植区域钉螺监测和检疫,防止钉螺扩散。水利部门要结合五水共治、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改造等工程项目,对有螺环境开展综合治理;要做好已建工程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尤其是是南山水库东干渠等重点灌区改造工程的维护;南山水库管理局要积极协同有关乡镇(街道)开展灭螺工作,合理安排南山水库干渠的放水时间。财政部门要根据我市血防工作任务,保障经费投入。宣传、教体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血吸虫病的危害及防治相关知识。
各相邻乡镇(街道)要加强统筹协调,合理安排灭螺时间,统一落实灭螺措施。毗邻新昌的乡镇(街道)要做好与新昌县有关乡镇(街道)之间的查灭螺联动工作,巩固毗邻地区的血防工作成果。
(三)确保工作质量
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强查灭螺技术的规范管理,对涉及种、养殖业有螺地段的灭螺等难点问题,要研究可行的技术方案,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探索查灭螺承包制等组织形式;血防技术人员要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和督查,保证查灭螺的质量。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有关乡镇(街道)的技术指导,特别是对灭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积极做好参谋和指导。市政府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红黄牌警示督办。
附件:
1.2016年全市灭螺工作方案
2.2016年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血防工作任务指标
3.2016年有关乡镇(街道)、部门灭螺任务
4.2016年全市血防工作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