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厅和绍兴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于2016年4月14日-15日开展嵊州市公安局领导干部集中下访活动,由我局领导负责接待处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群众信访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2016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共二天。
二、接访地点:局接访室、各派出所。
三、接访内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和诉求。
四、注意事项:
1、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多人共同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3、信访人应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得缠访、闹访。
嵊州市公安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