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在网络质量、频道数量等各方面都有长足发展,并基于物价上涨、服务质量提升、周边地区标准提高等现实因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兼顾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原则,根据经营成本情况,并参照周边县(市)价格水平,拟定了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视维费标准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一
1.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按终端计费。
2.居民用户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第1终端20元/月,同户、同址的第2、3终端均按3元/月收取,第4终端20元/月,第5、6终端均按3元/月收取,以此类推。
3.非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接收终端计收,每个接收终端按不超过20元/月的标准,具体由嵊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用户安装终端数量、收视情况和运行维护成本,与用户协商确定。
(二)方案二
1.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按终端计费。
2.居民用户的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为:第1终端21元/月,同户、同址的第2、3终端免予收取,第4终端21元/月,第5、6终端免于收取,以此类推。3.非居民用户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按接收终端计收,每个接收终端按不超过21元/月的标准,具体由嵊州市广电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根据用户安装终端数量、收视情况和运行维护成本,与用户协商确定。
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