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党员、干部职工在城乡面貌大整治中的带头示范作用,根据《“干群同心·携手同行”全市党员干部五水共治“义务劳动日”活动方案》,定于4月16日组织全镇党员干部、志愿者利用工余时间,参加城乡面貌大整治义务劳动,以各级党员干部、志愿者的带头行动,影响群众、发动群众、带动群众,共建美好家园。主要包含:1、植树护绿,生活环境美化;2、清理村庄内及周围河道岸上岸下垃圾,卫生死角;3、清扫村庄内外道路和公共区域垃圾;4、入户宣传环境整治、美化政策等村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