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处我市首例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男子赵容(化名)被处行政罚款的处罚。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接群众举报,称市民赵容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医疗保险金。接报后,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迅速会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对赵容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据了解,在2014年2月至2016年2月期间,赵容利用自己职务之便,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使用本人社会保障卡多次为他人购买治疗糖尿病等药物,骗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48.99元。赵容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赵容作出以其骗取社会保险基金1148.99元2倍的罚款处罚,并责令赵容退回非法所得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148.99元。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