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对“五一”期间全市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有4家单位4辆公务车辆存在涉嫌违反封存管理。车辆情况如下:剡湖街道办事处浙DM3690、鹿山街道办事处浙DMS757、市环境保护局浙DH2921、国网浙江嵊州市供电公司浙DP3221。
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市正风肃纪小组将责成相关单位查明情况并查清责任,对违纪对象及相关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下一步,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还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强化对公车私用、违规停放、违反封存管理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公车私用举报电话:0575-96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