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关于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的规定和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试鸣防灾音响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防灾警报试鸣的范围为本市城区和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三界镇、黄泽镇。
二、试鸣信号
试鸣信号为防灾警报(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三分钟)、防灾解除警报(连续鸣响4分钟)各一次。
三、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16年5月12日10∶00—10∶14。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
除防灾警报试鸣外,在嵊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市广播电台同时进行图文、音像等室内警报试鸣。
请市民互相告知,以免产生误解。
嵊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