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二大队尹警官巡逻至G1512甬金高速金华方向嵊州服务区减速匝道,发现一辆浙L牌照集装箱半挂车停在硬路肩上,后方进服务区车辆从旁边排队慢速通过,极易发生交通事故,而驾驶员正在车旁解手,此处距服务区洗手间仅不到300米的距离。于是,民警立即让驾驶员将车辆移至服务区内停车场停好。在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始终不肯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对该车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扣留机动车。经调查,该车驾驶员夏某的驾驶证处于超分和停止使用状态,且存在准驾不符的行为。
巧的是在2015年4月14日,夏某曾驾驶同一集装箱半挂车在G1512甬金高速金华方向过嵊州服务区4公里处发生撞边护栏的交通事故,处理此次事故的民警正是尹警官,夏某因使用准驾车型为A2的假证(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其驾驶证因计分达到25分,准驾车型降至C1,需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的考试。
目前,夏某正在接受进一步的处理。
高速交警提醒,准驾不符是严重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丢失、损坏期间都不能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