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员,以抓嫖为名敲诈他人钱财,这个男子的胆子也太大了。近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5年12月的一天中午,王某走出剡湖街道的一条小巷子,突然被一名驾驶摩托车的30多岁男子截停。该男子停车后,神态自若地把王某“请”进了附近的小巷子里。
该男子看起来认识王某。“我看你面熟,我们是不是一起吃过饭?”一头雾水的王某就跟他闲聊了起来。谁知没过一会儿,该男子就板起了脸:“我是派出所的,看到你嫖娼了,现在要拘留你!”王某一听,当即否认。但男子认定了王某嫖娼,“坚定”地要对王某“执法”。王某看男子态度坚决,害怕自己疑似嫖娼的事情传扬出去被人耻笑,只好向该男子求情。“看在熟人的份上,拘留就算了,给我5000元去帮你搞关系。不然就拘留你,还要曝光!”男子威胁王某。
迫于无奈,王某只能答应该男子的要求,打的回家拿来存折,又在男子的催促下,直奔银行。看着王某从银行里取出了一叠钱,该男子又开始打电话,结束后跟王某说:“你本来要拘留15天,现在可以罚款了事,一天200元。另外,请领导吃饭搞关系、送香烟,这些都需要钱。”
王某看着男子“气势汹汹”的样子,稀里糊涂地就把手里的11000元现金全部给了男子。该男子拿到钱后,立即离开了。
王某看男子离开,觉得不对劲,决定向警方报案。
一个星期之后,该男子被抓获。经调查,男子姓沈,是无业人员,他抓住去嫖娼的人不敢报警、宁肯花钱了事的心理,专挑疑似嫖娼的人进行敲诈勒索,被抓获时,他已成功作案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