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日子,不少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在转发一条消息,内容是我市某村发现金矿,需要整村搬迁,版本则有崇仁版、贵门版、石璜版等。昨天,记者从我市各乡镇了解到,此消息纯粹是谣言,请市民不要再制造和传播谣言了。
记者从多个版本中选择了一条石璜版本的,抄录如下:经浙江省地质勘查局嵊州市地质大队长期勘查结果:位于石璜镇前白竹一带地下有大量金矿,在30年前地矿勘探人员就已经发现有金矿,但一直不知道金矿储量有多大。为采掘金矿,经嵊州市委、市政府批准,查村需整村搬迁,搬迁补助费每个人口约在三百万元以上,经费由嵊州市财政局安排。
细心的读者可能会发现,这个石璜版本中,前面是前白竹,后面却成了查村(甘霖镇),一看就能判断出是彻头彻尾的谣言。
此外,还有崇仁镇前村、贵门乡上里等版本的,内容一样,只是村名替换了。
随后,记者向石璜镇、崇仁镇和贵门乡核实了解情况。当地工作人员说,这完全是一派胡言,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以免造成社会混乱。
记者另从市公安局采访了解到,市民制造和传播谣言将会受到法律罚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更严重的情形是,除受到治安处罚外,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还将受到刑法处罚。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二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么一说,你还会不假思索随便传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