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从2010年进入法院,一直奋战在执行战线上,也算是一位老兵了。5年时间,经他手执结案件1100多件,平均一年执结案件多达200多件。“跑得勤,功夫深,尽自己最大努力帮助申请执行人执行到应得的款项。”这是黄能做执行工作的宗旨。
平时话虽然不多,但他做执行工作特别有韧性,接到案子后,无论多难都会一直坚持到底。这一点,有很多他经手的执行案子可以成为佐证。
2014年,黄能接手一起关于赡养纠纷的执行案子。这个案件是这样的,通源乡西山村里大坑自然村一对戴姓老夫妻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大儿子和二儿子承担医疗费及赡养费用3万多元。
接手这起案子以后,黄能立即到里大坑自然村了解情况。那一天,黄能驾车40多分钟到达通源乡,经村民指点后,再开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位于大山深处的里大坑自然村。
在里大坑,戴姓老夫妻的状况让黄能心酸。夫妻两人住在泥房里,都已80岁多了。身体长期不适,走路也一瘸一拐,但还在干着砍柴等粗活。
戴某夫妻一共有3个儿子,平时都不住在村里,当时戴某起诉要求大儿子戴甲和二儿子戴乙承担医药费和赡养费。但当黄能向老夫妻要戴甲和戴乙的联系方式和住址时,戴某夫妻却无法提供。后来,向村民打听,黄能了解到戴乙随儿子在市区开店,而戴甲则平时在市区开残疾车拉客,而他们的住址,村民们都表示不是很清楚。
了解情况后,他立即到市区查访。花了很大力气,黄能找到了戴乙所在的小店,但一直碰不到他本人,戴乙的儿子与妻子也不肯说戴乙的去向。而戴甲的行踪更是难找,黄能只知道他可能租住在东郭村,但去该村村委了解找了好几次,依然没有发现他的踪影。
从一开始到村里张贴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和风险提示等法律文书后,两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相关义务;到后来在村里及戴乙妻子处张贴、送达传票仍然无动于衷。随着执行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对被执行人惩治力度的加大,促使了被执行人戴甲和戴乙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带来的不利后果感到担忧,进而通过村委工作人员与黄能取得了联系,希望能够妥善解决本案遗留的问题。
经过黄能细致地劝说与调查,戴甲和戴乙放下内心块垒,将法院判决的父母赡养费和医药费全部交到法院,让黄能转交给父母,并表示,在今后几年时间,他们将为父母提供粮食和零花钱,赡养父母。
在做执行员期间,黄能经常会碰到一些棘手的、难办的案子,但黄能总是凭着自己的韧性,尽量将执行案子办得圆满。
“近几年来,通过媒体的宣传,执行力度的加大,执行环境还是在慢慢好转,我迟早都要执行,如果有能力履行,迟履行还不如早履行。”黄能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