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倒回到2月19日。当日下午,小刘与男友去花鸟市场玩,在一家小店门口看到一只阿拉斯加宠物狗非常可爱,于是拿一些东西给小狗吃,小狗就跟上了她。看到无人注意,小刘对男友说,想抱走小狗。刚开始,男友不同意,小刘就将小狗放下了。两人转了一圈,发现小狗还在原地玩,小刘就上前抱走了它。
宠物店店主发现小狗丢失,立即报案。几天后,民警查清了事实真相,小刘也承认了。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阿拉斯加宠物犬价值人民币3500元。
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