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绍兴人,今年50多岁,有多次犯罪前科。2014年1月6日上午,唐某伙同杨某(在逃)经事先商议,流窜到我市三江购物中心门口,物色诈骗盗窃对象。随后,唐某搭识了71岁的老人马某,并了解到马某的身体状况。
唐某根据了解到的情况,以找老中医为名将马某骗至城中路220号附近找到杨某。杨某装模作样地为马某搭脉后,谎称马某家中有灾难需要拿财物“作法”保平安。马某信以为真,在唐某和杨某的安排下将5000余元人民币和金戒指等物品装入一只黑色塑料袋内,被两人以调包的手段窃走。
拿到马某的钱财之后,杨某和唐某逃之夭夭。不过,两人在新昌作案时,唐某被新昌民警抓获。2014年6月,唐某被当地法院判有期徒刑2年2个月,今年3月26日刑满释放。当日,因其在我市作案情况被挖出,唐某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近日,市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秘密窃取老年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