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凌晨2:21,苏某驾驶一辆河南牌照的重型厢式货车从义乌驶往宁波,在途经我市浙东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时,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车辆损毁严重,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黄某受伤严重。交警接到群众报警后,未在现场及市人民医院找到事故车辆的驾驶人,便根据车牌查到了车主信息,要求车辆驾驶人立即赶到医院。随后,苏建某赶到医院,并称自己就是事故车驾驶人,但在对苏建某的询问过程中,交警发现他讲述的细节含糊不清。
第二天早上,交警一边对苏建某进行仔细询问,一边查看视频监控,发现了不少疑点,特别是驾驶人的衣服与苏建某不同,而且监控视频中的驾驶人走路是一瘸一瘸的,但苏建某的双脚却是正常的。交警由此猜测,苏建某可能是顶包者。经过耐心说服,在面对一系列证据的情况下,苏建某向交警道出了实情。
原来,该重型厢式货车由苏某与苏建某两兄弟合伙购买,由于哥哥苏某没有驾驶证,平时一直由弟弟苏建某在使用。6月26日,弟弟因感冒身体不适,但又刚好有货要运送。当晚,虽然没有驾驶证,但哥哥苏某仍驾驶着车辆前往宁波,没想到途中发生了车祸。由于自己没有驾驶证,苏某怕保险无法获得理赔,便弃车逃逸,并让弟弟苏建某前来顶包。
目前,货车驾驶人苏某因无证驾驶和逃逸,已被治安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