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建立农民共建共享平台,根据中发〔2015〕11号、浙委发〔2015〕17号、绍市委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及嵊州市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的实施方案的要求,7月8日上午9:00,我镇召开了嵊州市长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大会。
本次会议共有八项议程:
一是请邢承军作筹备工作报告;
二是受市民政局委托,由主持人夏洪汀宣读关于准予筹备成立长乐农合联的批复;
三是请各位会员审议《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取办法》草案,草案已呈放各位会员前,请各位会员先行审议;之后进行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一致赞成。
四是主持人夏洪汀宣读《选举办法》草案并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一致赞成。
五是工作人员介绍理事、监事候选人,选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主持人宣布理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
六是举行第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聘任秘书长);宣布新当选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等名单;
理事长:邢承军;
副理事长:裘洁峰、钱建平、胡轶岚;
秘书长:钱建平;
监事长:叶伟。
七是理事长代表理事会作表态发言;
八是请马晓洲讲话。
会上,马晓洲强调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自我服务、自我发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综合平台,长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牵涉面广,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联合会成立后,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帮助,一如既往地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提供优质服务,不断吸纳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确保联合会顺利运转。同时也希望广大联合会成员,能够本着“扩大规模,形成特色”的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联合的优势,不断将各自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长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做大、做优、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