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只需骑着电动自行车在网吧、酒吧、娱乐城门口的隐蔽处扔下一个个小塑料袋,每月收入就有8000元,这样的“好事”却把一个小伙子送进了监狱。近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小伙子展某被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原来,小伙子扔的塑料袋里装的是毒品。
展某来自贵州,21岁。2014年7月,应在嵊州的亲戚韦某(已判刑)的邀请来到嵊州。展某到嵊后,韦某带他在小旅馆里租了一个房间,并说,自己在嵊州做毒品生意,每天只需外出几趟,把几个小塑料袋抛到指定地点,月收入就有8000元,问展某要不要一起做。展某立即同意了。
在韦某的“教导”下,展某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抛冰”。韦某接到生意后,让客户先将购买冰毒的钱打至展某的银行卡上,随后让展某将内装冰毒的小塑料袋用餐巾纸裹好“扔”至指定的交易地点,通常都是网吧、酒吧、娱乐城等门口的角落。毒品生意很不错,展某每天需“抛”个三五次。
几天后,展某感觉有人跟踪,害怕了,就离开嵊州去别处打工,但他的犯罪情况已被我市公安机关掌握。后来,展某被抓。经查证,展某参与贩卖冰毒3.75克,银行卡账户共接收毒资39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