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庭长,我们现在从法庭出发,到龙泉大概需要4个小时。”一上车,崇仁法庭法官楼颖就拿出手机打电话,“不出意外的话,应该能赶上你们的开庭时间,材料我们都准备齐全了,到了就直接开庭!”
前几天,为将一个案子办实,崇仁法庭法官冒着38℃高温,驱车300多公里去龙泉法院开庭,“尽管是很辛苦的一天,光来回车子都开了8个小时,但这样下判才更有事实依据,也是值得的!”法官楼颖说。
这是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原告钱某夫妇认为被告吴某所欠的借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便一纸诉状将吴某及吴某的前夫张某一并告上了法院,请求归还借款。但张某提出,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时两人虽未离婚,但吴某将借款用于赌博,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他不应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因为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被告吴某的陈述就至关重要,需要原、被告四人进行面对面的“对质”,而此时吴某却像人间蒸发一样了无音讯。承办法官楼颖多方查询,都没有吴某的消息。
可就在决定采用公告送达时,转机出现了。消息传来,被告吴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于龙泉市看守所,楼颖立即联系龙泉法院,确认了该信息。考虑到吴某虽被羁押于看守所不得离身、不予会见,但其同样享有民事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质证、答辩等权利,如果不抓住这次机会,就得等到刑事案件审结后才能查清事实,甚至有可能要去监狱开庭,更加不便。为了尽早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楼颖跟庭长汇报后当即决定配合龙泉法院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将庭审现场直接搬到龙泉法院。
在龙泉法院法警队的执勤保障下,庭审顺利完成。原告钱某夫妇开完庭时跟楼颖说:“这么热的天,大老远赶过来给我们开庭,楼法官你们也真是辛苦了!”
“其实也并不是为了当事人的这句感谢,只是觉得老百姓都是迫不得已才来法院打官司,只要我们力所能及的,就要尽量给当事人提供便利,况且,听过双方的陈述,下判才更有底气!”楼颖最后说。在与龙泉法院同仁握手告别后,崇仁法庭一行4人披着落日的余晖踏上了回家的路。